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二、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什么?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级检察院应当作出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检察院应当抗诉而没有抗诉的,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三、刑事抗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基本上都是案件中的受害者,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话可以直接自己提出上诉,没有必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可是,真的有重大问题的话人民检察院一般都会主动提出抗诉。也就是说,受害者手中没有证据,只凭自己的感觉认为量刑过轻的是没办法申请抗诉的。
  
  
  
  
总结:一、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被侵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被侵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被侵可以私底下协商或者去法院进行起诉,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积极处理?
      下岗职工是否与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是企业是否减下人来,解决其冗员问题的一个标志,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而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又是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全部利益所在。因此,我......


·合同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合同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一、合同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对于行政拘留是先执行还是先复议
      对于行政拘留是先执行还是先复议?行政拘留一般是先执行,因为在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后,不影响行政拘留的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下列情形......


·追尾发现前车司机酒驾应该怎么样处理
      前车司机负全部责任。根据我国交通法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前车酒驾追尾,除非前者能够证明,后车故意撞击前车,否则由前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法院是否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现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


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