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天津市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偷税罪是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行为。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司法解释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一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会计将承担连带责任,被停止从事会计工作3年,严重的撤销会计工作资格,终生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触及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天津市的偷税漏税行为需要按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对偷税漏税进行量刑时,一般需要结实涉案金额来认定,对涉案金额巨大的,或者特别巨大的,肯定要按照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以及性质恶劣来进行从严从重的判罚。
总结:天津市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偷税罪是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住宅工程在我们的生活十分常见,由于住宅工程最后都是供人居住的房屋,因此,在工程质量方面需要格外注意。施工单位应当保证住宅工程的质量,否则会给人们带来很......
·当今社会,醉驾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危害他人及自身生命安全与健康
当今社会,醉驾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危害他人及自身生命安全与健康的行为,通过热心市民以及相关人员的举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遏制这种行为,然而大部分人都有这样的疑惑,在合法的情况下如何......
·民事诉讼案件被告是否一定要到庭
民事诉讼案件被告是否一定要到庭一、民事诉讼案件被告是否一定要到庭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代自己出庭进行诉讼。但是,有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
超员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法律中对于超员的处罚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超员是如何处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
·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天津市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