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XX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 〔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
  
  1、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
  
  2、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3、已经有开办资金 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 ,资金性质是 (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
  
  4、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 〔社会大众都知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
  
  5、申请登记的 〔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须载明是否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是否是自愿举办、是否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有名工作人员,其中有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有 名。
  
  6、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 ,执行机构是 ,内设机构有(已设置的所有内设机构名称)
  
  7、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单位 (名称)审查同意。
  
  8、其它相关事项
  
  (一)证书到期换领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证书遗失补领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在报刊上刊登的原登记证书作废的声明。 登记管理机关对材料齐全的上述申请,应予以即时办理,并按变更登记收费的标准(每件40元)收费。
  
  9、业务主管单位 (名称)已经批准我们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 (名称)批准成立的 〔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已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
  
  二、注销登记
  
  1、许可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许可程序:
  
  (1)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
  
  (2)清算结束后15日内向原登记民政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3)民政部门做出决定。
  
  4、许可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5、收费标准:
  
  6、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
  
  (3)清算报告。
  
  在设立福利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等场所时,也是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的,那么在申请时也是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书以及相关的材料和证件,如果相关部门审查完毕后,也是需要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在审批通过后也是会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总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XX民政局: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家具违约金政策具体有哪些?
      一,家具违约金政策具体有哪些1、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要求家具城支付迟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该约定违约金低于其迟延交货给你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可以申请法院调高违约金。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不一定,抚养费标准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我国规定了对于从事有一定危险性的职工,企业有义务对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劳保用品对于职工健康的重要意义是不容忽视的,可以说我国对于这方面的规定是十分强硬的,那我们国家职工劳保用......


·民警对于高空坠物怎样处理
      民警对于高空坠物怎样处理民警在接到公民高空坠物的报警之后,结合公民提供的确实的证据,就可以将其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来进行处理,以及帮助受害人寻找肇事者并且追究其责任。而造成他人损......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相关法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额外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出现了即使是调整了工作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用......


·人身损害侵权行为地管辖是哪?
      人身损害侵权行为地管辖是哪?人身损害侵权行为地管辖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