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很多人都知道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但是细细划分下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的情形有明确规定。首先需要满足“上下班途中”的四种认定情形,同时还需要满足“非因本人主要责任”。
  
  
  1、依据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2、你只要出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那上面对时间及路线写的非常明确应能证明你是不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
  
  
  3、你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若有残疾或行动有障碍,还可以继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详细内容你可以参考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若是在常规的上下班的途中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但是必须经过工伤认定确定为是工伤才可以,此时职员若是想得到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还需要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只有在确定了工伤等级之后,单位才有可能会按照当地的相关标准,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总结: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吗?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很多人都知道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但是细细划分下来,上下班途中发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


·诉讼标的与诉讼理由有区别吗?
      诉讼标的与诉讼理由当然有区别,诉讼标的对应的是需要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而诉讼理由对应的是客观存在的又可以加以证明的事实。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


·单位犯罪可以只处罚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国民众对于单位犯罪的理解程度是非常有限的,很多人都觉得单位犯罪肯定是会连累到公司的,最起码法人是逃脱不了要被罚款的这种法律后果的。但实际上单位犯罪在某种情况下也是能够直接处罚......


·医保卡借给别人用对自己有影响吗
      有。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护理费,指事故受害人的人身受到损害后,在医疗或者康复过程中所必须的陪护人员的误工费或者工资,主要根据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或者护理级别、需要护理的人数等确定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


·自首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犯罪之后多久投案算自首,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自动投案必须发生在犯罪嫌疑人尚未归案之前。自动投案的时间跨度大,既可以在犯罪被发觉之前投案,也可以在犯罪被发觉之后投案。但其前提应是......


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