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请求减轻处罚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请求减轻处罚的辩护词是怎样的初犯减轻处罚的辩护词的内容有本方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重大过错情况、因初犯需要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认错态度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有一般减轻与特别减轻之分,前者适用于一切犯罪,后者由刑法特别规定并只适用于特定犯罪。二、范文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叶某某亲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辩护人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持异议,结合法庭调查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本案被害人具有重大过错,依法应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卷宗材料显示,因土地流转发生纠纷,潘某某阻止被害人施工,被害人要求介绍人(本案被告)出面解决问题,被害人用手抓住被告人的衣领,被告人为挣脱被害人的纠缠保护自己,而发生争吵和撕扯,造成了其伤害的后果。正是由于被害人重大过错行为才导致其受伤害的结果,被害人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根据省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被害人对法律规范、伦理道德、善良风俗的背离程度,以及促使被告人实施加害行为的关联度等情况----”的规定,对被告人应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具,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有坦白情节,悔罪态度好,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本案因民事纠纷引起,被告人主观恶性小,平时表现一贯很好,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因此,依法应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四、案发后,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弥补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被告人家属多次积极与被害人协商,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好;被告人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并且积极赔偿,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辩护人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叶某某判处缓刑,给其一次改过的机会。综上所述,在减轻处罚的辩护词当中当事人应该认定自己的犯罪事实,然后再根据相关法律的依据围绕个人情况作相应的辩护,当然辩护的时候应该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然后对运用法律来进行相应的解释,避免错误的发生。
  
  
  
总结:请求减轻处罚的辩护词是怎样的初犯减轻处罚的辩护词的内容有本方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重大过错情况、因初犯需要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认错态度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对可以用哪些证据确定权利人,可以用哪些证据认定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


·提出管辖权转移被拒绝可以再次提出转移的请求吗?
      提出管辖权转移被拒绝可以再次提出转移的请求吗?提出管辖权转移被拒绝可以再次提出转移的请求,《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


·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把我车撞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把我车撞了怎么办?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把我车撞了怎么办?1、车辆事故你首先要报警,由交警来认定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他又没有保险,交警是必须要查扣车辆的,这样你就可以......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


·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
      我国是个人口数量较多的国家,人们之间的来往非常频繁,因此我们国民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密切,而这种密切的关系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和继承权的问题。很多人都会将抚养权和继承权......


请求减轻处罚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