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有些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社保跨省转移这种情况,比如原在A市上班,后到B市上班,那么需要将原在A市上的社保转移到B市,需要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相应手续。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办理保险需要的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异地转移社保是需要相应的流程的,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办理后续相应手续。在岗职工都应该上社保,这对本身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有好处的。
总结:有些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社保跨省转移这种情况,比如原在A市上班,后到B市上班,那么需要将原在A市上的社保转移到B市,需要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社保退费一般多久到账
社保局核实信息之后就到账了。社保退费流程:1、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费:2、地税办税服务厅柜台初审,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退参......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公房纠纷一般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决定权在产权人手里公房不存在分不分的问题,因为公房的所有权不在你们手里,所以公房不能赠与不能继承。公房只有变更承租人,承......
·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怎样惩处?
《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的,当然有些犯罪的行为方式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归根到底,不同犯罪的行为方式还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
·手机短信能作为出轨的证据使用吗
人们的生活交往中使用手机短信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而手机短信属于一种电子数据,是储存在特殊的媒介上面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手机短信能作为出轨的证据使用吗?如果能的话,那么当事人就可以有......
·法医司法鉴定委托合同模板
在有些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对于伤者的受伤程度做出一个专业而且权威的判断,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要做法医司法鉴定。要知道,法医司法鉴定结果对于法院的审理是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的。要求鉴定机构......
·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当自己或者是公司的财产在被损害到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定为侵犯财产罪?什么是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为您讲解一下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什么是侵犯财产罪。一......
社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