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定节假日免过路费的时间是什么

  法定节假日免过路费的时间是什么?高速免费通行不收过路费的时间范围: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高速免费通行时间,共免20天,春季共七天,清明节、劳动节各三天,国庆节七天,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二、实施范围(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规定的节假日期间高速上是免过路费的。需要注意的是,免过路费只是对符合条件的车型进行,不符合条件的车型是不可以享受免高速过路费的优惠的。驾驶人员可以向当地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了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通行,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总结:法定节假日免过路费的时间是什么?高速免费通行不收过路费的时间范围: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工伤认定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二)工......


·一、国家规定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国家规定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


·虚假诉讼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吗?
      虚假诉讼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吗?对虚假诉讼和拒不执行的判决结果只要不服的,作为当事人完全是可以进行上诉的;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


·公司欠款起诉程序
      公司欠款起诉程序一、公司欠款起诉的程序1、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3、法院收到欠款起诉书后经......


·该如何对犯罪预备处罚?
      该如何对犯罪预备处罚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


·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


法定节假日免过路费的时间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