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劳动者辞职注意什么?很多劳动者不是自愿辞职的,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辞职注意什么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操作注意事项:1、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的规定,如有约定,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2、书面通知书最好一式两份,要求单位签收后个人留存一份。如果单位不签收,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单位寄一份,留存寄出的签收凭证,寄出凭证单上要写清寄出的是“离职申请书”。3、在通知期内应正常上班。4、积极办理交接手续,注意留存证据。5、向单位索要离职证明书,不给的,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无法取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劳动者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克扣工资等;在上述情形发生时,劳动者以上述原因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告解除,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在此要提醒劳动者,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辞职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单位有拖欠工资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随时辞职。至于劳动者辞职注意什么,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劳动者辞职注意什么?很多劳动者不是自愿辞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


·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是什么?
      一、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是什么?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


·一、网上续约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网上续约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毕业生在网站注册后,在网上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若用人单位发出“签约邀请”,毕业生点击“应约”后便可完成签约过程。网上签约完成后,需等相关人......


·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一、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口头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


·怎么对偷窥别人隐私量刑处罚
      在公民的人身权利当中,不仅有名誉权、肖像权等,还包括了隐私权。而这些权利都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是不允许他人非法进行侵犯的。近年来却出现了大量利用摄像头偷窥他人隐私的情况,这无疑对......


·销售假药罪金额量刑的依据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金额量刑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