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小公司扣工资劳动法吗?

  公司扣工资违反劳动法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以罚款条数来扣绩效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存在拖欠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投诉应当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综上所述,公司录用职工,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不得无故扣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公司扣工资不发,职工有多种手段维权,除了要回工资,还可以拿到一些赔偿。即使是职工在工作中有错误,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也应该按照章程办理。
  
  
  
总结:公司扣工资违反劳动法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以罚款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关于醉酒驾驶多久考驾照
      关于醉酒驾驶多久考驾照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规定是什么?
      民事仲裁中止审理规定是什么?民事仲裁中止审理规定是:(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评残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评残的,按照实际的工作经验,锁骨中外段骨折手术内固定的,一般构成十级......


·如今人们因为言语谈论自由,不时会对自己不喜欢的事物用言语抒发
      如今人们因为言语谈论自由,不时会对自己不喜欢的事物用言语抒发自身的情绪得到释怀,而忘了并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出口,每个人都有属于自身的权利即便是死者也该是在道德伦理上得到我们的尊重也......


·被扶养人生活费算周岁还是虚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算周岁还是虚岁?被扶养人生活费算周岁的,一般就是按照身份证上的登记的年份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


·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


小公司扣工资劳动法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