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一、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二、怎样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人民法院在决定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前,应当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
  
  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对适用被告人认罪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
  
  (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
  
  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四)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它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认罪认罚的情节还是要符合法律的适用条件的,而在目前的相关规定中只明确了一些不适用的条件,当然除这些以外都是可以认罪认罚的,这样法院也会对嫌疑人酌情考虑从轻处理,这也就是认罪认罚的从宽制度。
  
  
总结: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一、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房屋承包施工中的损害如何赔偿?
      房屋承包施工中的损害如何赔偿?一、房屋承包施工中的损害如何赔偿(《民法典》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房屋在施工的过程中造成损害的,由造成损害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是依据实际......


·回迁房买卖合同范本
      回迁房买卖合同范本卖方(简称甲方,房屋共有人均要签字):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


·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生活中我们常见到一些非法集资骗取钱财的案件,由于银行借款等正规渠道对借款人信用条件的监控,部分借款人被拦在了银行的门外,而又有资金需求,因为民间流......


·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适用?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完全适用?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仲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2、《仲裁法》规定的合同等商事仲裁;有归司......


·2023年生孩子国家有补助吗
      有。1、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


·农村房子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农村房子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农村宅基地是不......


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