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是必须负全责,身为车主主要职责应该是保护现场,并检查看有无人员伤亡,马上选择报警以及拨打120。如果选择逃逸会面临更大的法律处罚。如果肇事逃逸后负全责的,当事人就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哪几种情况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负全责?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三)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四)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五)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六)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七)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八)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九)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十一)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十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十三)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十四)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十五)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之后,若是选择逃逸,不一定会被判处承担全责,但若是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确实没有收集到其他主体的犯罪证据的,那么该肇事逃逸的民事主体,就一定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金支付的责任。
  
  
总结: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是必须负全责,身为车主主要职责应该是保护现场,并检查看有无人员伤亡,马上选择报警以及拨打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范文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范文甲方:(公司)乙方:(员工)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年月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


·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


·无行贿行为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行贿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有些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会要求去开具无行贿行为证明。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开具不太了解。那么,无行贿行为证明需要什么资料?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植皮与不植皮工伤鉴定方面有区别吗?
      植皮与不植皮工伤鉴定方面有区别吗?这是要结合具体情况认定的,一般情况要依据伤的轻重来认定处理的,所以说鉴定的结果也一定是不同的,鉴定时要向鉴定机构提交病历的。植皮的情况可能鉴定为二......


·一、仅凭驾驶员吹气能定醉驾吗?
      一、仅凭驾驶员吹气能定醉驾吗?仅凭吹气不能定醉驾,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经吹气检测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的,因为该检测结果可能受当事人所食用的食品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不能反映真实的血液......


·通过行贿职务晋升的处罚是什么?
      一、通过行贿职务晋升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