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治疗客观不能住院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凭据支付)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财产损失
据实计算,凭据结算。
赔偿范围是根据情况赔偿的,情节越严重,赔偿的项目越多,金额也就越多。赔偿是根据伤残鉴定等级赔偿的,如果对伤残鉴定等级。有质疑的,也可以再次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应该是赔偿人进行支付,不过鉴定是先付款,当事人先进行垫付。
总结: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怎样鉴定怎样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怎样鉴定怎样赔偿?(一)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流程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 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
·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
现实中不仅有可能出现被告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情况,作为公诉机关,检察院也是会觉得判决不合理的时候。但检察院此时提出的就是抗诉,而不是上诉了。当然抗诉也是要有理由,而不能无缘......
·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
·离婚后为按协议补偿是否合法?
离婚后为按协议补偿是否合法?离婚后为按协议补偿是合法,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所共同同意的,这就意味着都能够关于离婚财产协议当中的规定达成一致,婚姻法31条和婚姻登记的条......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然后明确解除劳动关系及工薪福利等具体时间;在然后需要交接......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