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我们都知道结婚之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而不是单独的属于某一个人,那么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呢?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偿还,还是只需要债务人一个人来偿还的?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希望通过这些知识内容的讲解,大家对这方面的内容能够更加的清楚。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的提出了,如果夫妻双方承担债务应该是优先用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来偿还的。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偿还债务,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只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已经不足以偿还债务了,这个时候才需要确定是谁应该对债务进行赔偿。这就需要我们在执法的时候明确知道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数额为多少。这里也有一些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了哪些可以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第1点就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所获得的一些经济收入。第2点就是如果夫妻双方是分居两地,那么他们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管理的财产的总和,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3点就是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了,但是还没有住在一起,或者是没有住在同一个屋檐之下,两个人在这段期间所获得的收入,比如说亲戚朋友的红包,礼物,礼金等等,这些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的所有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都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我们在要求夫妻双方用他们的共同财产还偿还债务的时候,不应该要求他们将所有的财物都用来偿还债务,可以留下必要的生活用品,或者是必须用品,除此之外如果他们有抚养人员,也应该留下其抚养人员的必须生活用品。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夫妻双方债务期限之内离婚了,这个时候的债务应该是由谁来偿还呢?1.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债务。2.当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无法偿还债务时,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要按照一个比例将债务平均的分配给夫妻双方。如果债权人主动的放弃了债务,或者是和夫妻双方协商,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可能不用继续偿还。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如果有不明白的还需要请教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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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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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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