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林业犯罪有很多犯罪名称,而对于不同的罪名我们的立案的最低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我国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就是盗伐林区的面积达到一立方米到五立方米之间,盗伐幼树数量达到五十株到二百五十株之间。2、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中提到,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采伐、毁坏珍贵的树木,又或是国家的重点保护的其他类型的植物,以及通过非法手段从他人处收受购买、运输、个人加工、售卖珍贵的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工艺制成品,就会被判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有进行相应的罚款,如果其中情节特别严重,还有可能被判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有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也有规定。3、而在第三百四十五条也提出如果有人偷偷砍伐森林或者其他区域的林木,涉及到的数目数量比较大的,就会被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进行罚款,一旦盗伐数目数量特别大,那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加上经济处罚,更严重的情况,如果数量已经超过平常的情况,特别多的话,就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也是有罚款的。4、不管是谁,一旦你违反了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滥砍滥发森林或者其他区域的林木,涉及到数量较大的,也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加上罚款,涉及到数量更多的,那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配以经济处罚。5、在明明知道是偷偷砍伐、滥砍滥伐林木的情况下,还通过非法手段收受购买、运输这些林木,如果这些情节比较严重,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些情况下是单独罚款,有时候会在前面处罚的基础上加上罚款,如果发生的情节特别严重了,那么刑法就会相应加重,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加上经济处罚。6、对于其他有不顾法律法规偷伐、滥伐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就要加重处罚了。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林业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希望大家能够铭记于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总结:1、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林业犯罪有很多犯罪名称,而对于不同的罪名我们的立案的最低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我国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就是盗伐林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剥夺父亲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剥夺父亲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父母存在七种恶行,法院可剥夺监护权: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
·信访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信访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信访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了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但就有关单位的范围未作出详细的界定。而信访......
·未付抚养费会丧失探视权吗
夫妻离婚的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同时也对子女享有一定的探视权。那要是实践中,当事人未付抚养费的话,此时会丧失探视子女的权利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一、......
·资产拍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资产拍卖注意事项有哪些?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见资产拍卖这一说法,但其实很多人都不了解资产拍卖的注意事项,也不知道自己在资产拍卖中的合法权益,也许就会让拍卖者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了自己的正......
·哪些情况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如何计算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
林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