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第一个步骤是起诉。

  第一个步骤是起诉。
  
  1.起诉也就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且对于对方的行为严重破坏到了夫妻的关系和感情,提出证据证明以及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包括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如何分配,以及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解决。
  
  2.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起诉书,并且附上相关的证据,证明如果法院觉得此次案件是可以受理的话,那么会将起诉状给被告一份,并且通知被告来到法院做好出庭的准备。
  
  二、第二个步骤是审理。
  
  1.审理就是人民法院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提交的证据等等来对于案件本身作为一个判断,来判断此次的诉讼关系当中,有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这一个程度。
  
  2.当然,人民法院在接受了这个案件之后,并不会立即开庭审理,在审理之前有一个庭前调解环节,在这个环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会召集双方对于这件事情做一个初步的调解,如果双方都愿意妥协让步的话,那么事情在这个环境就可以解决了,只有在庭前调解环节,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不愿意妥协的时候才会正常的开庭审理。
  
  三、第三个步骤就是判决了。
  
  1.在第二个步骤结束之后,庭审的情况决定了宣判的时间,如果停前的调解成功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判决了,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就可以进行宣判。人民法院的宣判通上来讲是公开进行的,如果当庭就宣判出来结果的话,那么十天之内会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如果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期判决的话,那么会在宣判的当天送达判决书。
  
  2.在法院做出了离婚的审理和判决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对法院的结果来执行了如果任意一方对于法院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疑义,并且请求再次审理判决。因为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所以两次审理之后就不可以继续上诉了。
  
  3.法院会对双方的财产进行一个划分,以及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败诉的一方必须要遵守法院给出的判决惩罚。及时地交付财产并且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拒绝或者是没有按期给出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的话,应当怎样离婚的问题,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在解决过程当中可以请求律师的帮助。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第一个步骤是起诉。1.起诉也就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且对于对方的行为严重破坏到了夫妻的关系和感情,提出证据证明以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去哪
      一、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去哪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此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出现法律纠纷,这一纸劳动合同就是处理问题的法律依据。但是,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出现法律纠纷......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


·车祸人伤协议赔偿标准护理费怎么计算?
      一、车祸人伤协议赔偿标准护理费怎么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


·工伤鉴定级别用处方吗?
      工伤鉴定级别用处方吗?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


·一般申请笔迹鉴定违法吗?
      一般申请笔迹鉴定违法吗?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


第一个步骤是起诉。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