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
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一)、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购买方违约的1、销售方:取得违约金,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价外费用,可开具专票或普票。2、购买方:超出合同金额支付的违约金,可计入购进货物、服务及相关资产成本。(二)、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销售方违约的1、购买方:取得违约金,购买方相对于销售方,未发生销售行为,不缴增值税。按《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可凭法院判决或合同及双方协商纪要计入营业外收入。价外费用指的是销售方取得的,那么这个购买方取得的违约金,是不是属于平销返利的变相处理呢?目前没有具体文件规定。这就要结合违约的具体情形来具体分析,如果厂商之间经常发生,就值得关注。2、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冲减销售额。可凭合同或协商纪要计入营业外支出,准予作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属于在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三)、合同未履行,购买方或销售方违约的因经营业务未发生,取得违约金的一方,不需开票、不缴纳增值税,但仍应缴纳印花税,取得方计入营业外收入。支出方计入营业外支出,准予作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可凭合同、支付凭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文书入账。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未履行,支付违约金一方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特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四)、合同中违约金的相关法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金是适用于在没一份合同里面,但前提是必须要双方协商好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处理违约金税收的时候就要看是谁违反了合同条款,不同的情况所要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所以,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总结: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一)、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购买方违约的1、销售方:取得违约金,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价外费用,可开具专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审查相关规定,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现在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选择医疗美容的人也越来越多,当整容医疗失败导致毁容,或是导致病人死亡,产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审查相关规定有哪些,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从各种途径了解到医疗纠纷的案例,很多人不懂得法律,反而将事情愈演愈烈。既造成严重纠纷,又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当我们遇到医疗纠......
·合伙人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合伙人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
·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
在民间借贷中,有些债权人习惯在借款时,先将利息扣除,再将余下的借款给债务人。那么,在法律上,债权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可以先扣除利息吗?事实上,对于事先扣除利息,法律是有限制的,那除此之......
·借钱不还到哪个法院起诉
借钱不还应该去哪里起诉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案件的一种,可用合同纠纷......
·偷钱多少立案侦查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偷钱多少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