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什么?
建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要在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二、劳动者拒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情形对于很多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件非常头疼的事情。由于劳动者拒签合同,往往会使用人单位处在非常尴尬的地位:如立即终止劳动关系,那么招聘该员工的时间、经济、人力成本就白白浪费了;不终止劳动关系,又存在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而且对于劳动者拒签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还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
因劳动者个人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签署的,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两倍的工资及经济补偿。
我们都知道在任何一家单位供职双方都是需要签订专属了的合同的,签订的时间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必须要在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最迟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时间还没有签订的,员工可以提出尽快补签的要求,否则可以主张单位支付每月两倍的薪资作为赔偿。
总结:一、建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什么?建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要在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判刑年数是需要视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领取结婚证要提交什么证件
领取结婚证要提交什么证件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
·法律对离婚不孕症补偿有吗?
法律对离婚不孕症补偿有吗没有。离婚赔偿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死刑有重大立功表现都包括什么?
一、死刑有重大立功表现都包括什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
一、建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