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2次醉驾怎么办?

  一、2次醉驾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醉酒驾驶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另据“醉酒驾驶有关司法解释”,)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从重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综上所述,醉驾是犯罪行为,如果当事人在一年内两次醉驾属于累犯,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按照加重情节对待,顶格的判罚是六个月拘役。如果是驾驶的营运车辆,二次醉驾后,当事人的驾驶证要被终身吊销,不得再开车上路,否则就按照无证驾驶处罚。
  
  
  
  
总结:一、2次醉驾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醉酒驾驶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另据“醉酒驾驶有关司法解释”,)曾因酒后驾驶机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退侦和补侦的区别是什么
      退侦和补侦的区别是什么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


·一、 环境污染责任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
      一、环境污染责任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只要受害人提供初步证据......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


·刑事诉讼法庭审流程具体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庭审流程具体是什么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


·深圳诉讼离婚多久开庭的具体规定
      我国法律允许诉讼离婚,对于申请诉讼离婚的双方,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而且深圳诉讼离婚多久开庭的具体时间需要由具体的法律机构做出判断,因为对于案件的审理,诉讼离婚作为一种严肃的法......


·一、已经分局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已经分局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


一、2次醉驾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