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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离婚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反悔?

  一、如果离婚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反悔?
  
  
  一般民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成立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为离婚而签订的协议,以离婚为条件,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离婚,男女任何一方不得凭借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求财产归属,当双方离婚时,该离婚协议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领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如果离婚以后(即颁发离婚证以后),如果发现订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财产分割协议。
  
  
  二、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
  
  
  离婚放弃财产的这种情况只能是夫妻两个人协商确定的,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基本上都不会判决另一方放弃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权。所以,对于男女双方来说还是应该在写好的离婚协议书之后尽快的办理离婚证。另外,有人之所以放弃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是受到了另一方的胁迫,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受到胁迫的话,就算是领了离婚证也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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