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近期讨论比较多的就是“大学生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够得到赔偿吗”的问题,大学生是指的在学校学习以及生活的一群社会青年,大学生因还没有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不属于劳动行业,没有与大学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存在。因此,大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大学生受伤期间未从事务工活动,没有任何有报酬的工作,故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前利用假期在外务工且有固定收入,就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到恢复劳动能力这一期间,因无法正常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其他法律规定
  
  
  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但如果受伤的在校学生为已成年的大学生,其有证据证实交通事故发生前其利用假期在外打工且有固定收入,但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继续在假期打工的,则其假期期间可期待的打工收入,应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再例如受伤在校成年大学生,在学习期间勤工俭学,从事家教等劳务获得,则其可期待的劳务报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消极损失,也应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
  
  
  在我们国家,误工费用的赔偿是依据当事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挂钩的,因此在校大学生如果没有收入的话,自然不会得到误工费用的赔偿,但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说已经是成年的大学生,而且在假期确实存在着打工的状况,有固定收入就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
  
  
  
  
总结: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近期讨论比较多的就是“大学生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够得到赔偿吗”的问题,大学生是指的在学校学习以及生活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企业破产员工有何补偿首先
      企业破产员工有何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在什么时候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在什么时候一般会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


·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恩爱到老的,很多夫妻中途感情破裂就会选择离婚,甚至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数,那么很多人就有关心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我们下文对这个问题做了解......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伤者或者死者造成的伤害,而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或其近亲属提出来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设立是为了对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或近亲属......


·还款协议书范本格式
      个人还款协议书格式一般如下所示:1、首先需要明确当事人双方信息,详细填写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根据双方需要写进协议中,明确双方债务关系。在必要时......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