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

  人身损害是指行为人对他人的生命或者健康造成伤害、残疾或者死亡而应当承担的责任,一般包括伤者或死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导致他人重伤时产生的护理费等费用的支出。其中伤者或者死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需要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的病历和诊断结果证明来予以认定,必要时也可以由法医进行鉴定;误工费需要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出具的鉴定来认定损害程度以及恢复的程度;而护理费则需要根据医院或者法医出示的鉴定来认定,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能力来确定可能产生的费用。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提起的时间是比较复杂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果伤害比较明显的,那么就从受伤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是如果对于伤害并不明显的,则应当从确诊之后并能够证明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引起的,则从确诊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而对于伤害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则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之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来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身受损害开始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是起诉的时候,一般也要求确定具体的财产损失才有起诉的必要,而对于具体财产的损失一般也不是在当事人知道人身受损害时就能确定的,因而存在一定的困难。有权要求赔偿的主体包括遭受人身损害的直接受害人、受害人需要扶养的被扶养人以及死者的家属或者近亲属,而赔偿义务人包括因自己或者他人的行为而需要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是因为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可以适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总结:人身损害是指行为人对他人的生命或者健康造成伤害、残疾或者死亡而应当承担的责任,一般包括伤者或死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导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一、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股东追加资本用途主要是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资本,表示股东对公司前景看好,欲加大投资,获取更多利润。有相应的资本出资可适当减......


·一、立遗嘱应有哪些?
      一、立遗嘱应有哪些注意事项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特别......


·顶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都有哪些详细的内容?
      顶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都有哪些详细的内容?顶管工程作为一种地基处理或基础工程,在我国被广泛的利用和使用。这类工程由于起到的作用比较大,我国的质量管理要求比较严格。那具体都有哪些措施......


·离婚成年子女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成年子女能分到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


·不可以
      不可以。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证明劳动关系有些人在参与了劳动的过程中,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因为工资、福利或工伤等适宜,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缺乏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有......


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