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加班,对于现在的职场并不是什么?

  加班,对于现在的职场并不是什么怪事了,几乎每一个在大城市奔波拼搏的人都是经历过加班的。在有一些公司,加班是会付给加班者工资的,但是对于一些公司,没有加班费的存在,但是会有一些加班的福利,比如:夜宵、调整休假的时间等等。那么,在我们的工作之中,什么时候算是加班时间呢?如果牵扯到加班,那么加班的费用是怎么算的呢?所谓的加班,指的就是公司的在职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的时候进行的一些工作,它通常是因为在正常的工作时间里面没有办法将手里面的工作完成,那么,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这一段时间就是加班费的一些计算的基础条件。根据我们国家的一些劳动法还有其他的一些法律规定来说,我们是对加班的时间有一些相对明确的规定的。而所谓的加班时间,指的就是加班者所在的公司企业因为某一种的运营需要或者是其他的一些需要,然后在和员工经过了一些协商之后,公司安排给了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所做的多余的被延伸的工作时间。那么,从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来看,明确的说出了我们国家对劳动人民所实行的是每一天的工作时间不会超过8个小时的时间,而且平均每一周的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44个小时的工作制度。而对于一些用人单位,他们采用的是对工作实行计件制度的工作,简单来说就是做的越多得到的钱就越多,而这一类的工作制度,在企业单位安排工时的时候是需要考虑到劳动法上面的每天不超过8个小时的工作制度的标准,来确定劳动的报酬等标准。对于在职的员工,用人单位是需要确保在职员工每一周要有一天的休息时间的,如果一些特殊的公司因为业务的特殊性,不能保证每周一天的休息以及每一天的工作时间会多余8个小时的话,那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然后采用其他的办法让在职员工进行工作和休息。那么,对于一些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我国又有怎样的一些规定呢?对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比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等的节日,公司企业需要给在职员工安排时间进行休假的,如果没有进行休假的,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对在职员工做出3倍工资的待遇。而加班的时间,我们是怎么规定的呢?按照我们国家的相关劳动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不应该加班超过1个小时的,如果情况特殊的情况下,一天的加班时间也不应该超过3个小时,并且一个月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个小时。那么,我们进行了加班之后,我们的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呢?按照相关规定,我们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正常的工作的时候的加班费(比如周一到周五下班后加班)加上周末的加班费在加上一些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其实,对于一些公司来说,加班的情况十分的平常,一般来说也只是会给员工一些加班的零食、夜宵等,或许还会给员工增加一点休息的时间,而不会给员工加班费。
  
  
  
总结:加班,对于现在的职场并不是什么怪事了,几乎每一个在大城市奔波拼搏的人都是经历过加班的。在有一些公司,加班是会付给加班者工资的,但是对于一些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刑事诉讼法若干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诉讼法在我国一直以来和实体法相互配合,共同发挥这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诉讼法也有着若干的解释,因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并不是特别的明确,那么刑事诉讼法若干解释的内容在我......


·收养孤儿需多少费用
      收养孤儿需多少费用一、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


·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


·哪些情况被判拘役可以申请缓刑
      哪些情况被判拘役可以申请缓刑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


·劳动关系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不能够得到保障的话,很难说在以后会遇到什么样的意外情况。甚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劳动者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办法保障。所以员工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


·过失犯罪主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犯罪主观构成要件是什么?过失犯罪主观构成要件是过失,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行为人实际上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危害的后果,但是因为过于自信或者是疏忽大意而没有遇见这种可能......


加班,对于现在的职场并不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