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谁给付?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谁给付?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由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方给付的,一般情况下可以为保险公司和驾驶人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通常的侵权赔偿方法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定期金赔偿,一种是一次性赔偿。残疾赔偿金赔偿的不是现实的损失,而是将来一可能发生的支出的损失,所以,其是对将来的赔偿。定期金赔偿就是判决确定每年赔偿的数额,受害人活多少年,就赔偿其多少年,这样比较公平合理。但是定期金赔偿存在风险问题,赔偿人是否一直有能力进行赔偿是最大的问题,这个风险要靠赔偿人提供切实可靠的担保来解决。采取一次性赔偿方法,如果被害人的存活超过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该费用5至10年。二、司法解释(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情况后,驾驶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对伤员进行救助,切记不能出现逃逸的现象,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后发生逃逸的,那么肯定会被终生禁驾,并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有关伤残鉴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内进行,而后根据结果再进行赔偿金的认定。
  
  
  
总结: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谁给付?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由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方给付的,一般情况下可以为保险公司和驾驶人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遇到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打
      很多人在遇到债务纠纷,准备找律师帮忙打官司的时候,都会问律师,自己的官司胜诉率有多高。其实,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要看怎么打、证据多不多等因素。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


·跟物业签了合同违约金怎么确定?
      一、跟物业签了合同违约金怎么确定?由于一些原因,业主可能会逾期缴纳物业费。但逾期缴纳物业费很可能会产生违约金,有些时候也叫滞纳金。关于欠缴物业费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法律没有明确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第三年可以买划痕险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第三年可以买划痕险吗?根据法律规定,第三年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购买划痕险划痕险即划伤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汽车可投......


·出院多久去做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拥有使用权。但是在进行土地使用的时候,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公民如果在使用土地的时候,违......


·交通肇事致一死一重伤怎么量刑?
      交通肇事致一死一重伤怎么量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谁给付?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