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醉驾关押在看守所怎么保释?

  一、醉驾关押在看守所怎么保释?
  
  
  醉驾关押在看守所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其它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可以向公安申请办理,一般会批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醉驾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发现时会先依法刑事拘留。
  
  
  三、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所以警方对待醉驾人员首先会对其进行醒酒,然后刑事拘留,并依法在24小时内移送看守所羁押。
  
  
  是否可以适用于保释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醉驾没有构成其它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可以保释的,需要注意的是,保释期间公安机关还是会对当事人的事实进行认定,如果犯罪事实认定成立则应当立即逮捕,并提交相关材料准备进行审判。
  
  
  
  
总结:一、醉驾关押在看守所怎么保释?醉驾关押在看守所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其它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可以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男方离婚后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
      一、男方离婚后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借款时先扣出利息是否可以
      虽然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借款利息数额的上限有要求,但却没有强制借款人必须要在是什么时间内交付利息,对于此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而有些出借人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用,就会转空子......


·保费缴纳
      新车与旧车,保险费是否一样?大多数事故中,汽车只是部分损坏。而保险公司只要赔偿修理而就可以了。修一辆旧车的费用跟修理新车的费用差不多。为什么交“额外保险费”?"额外保险费"是发......


·亲属关系公证书认证如何办理?
      亲属关系公证书认证如何办理?一、亲属关系公证书认证如何办理?《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


·行政赔偿诉讼标的物灭失应该怎么办
      行政赔偿诉讼标的物灭失应该怎么办诉讼过程中标的物灭失之后是可以请求要对损坏的一方支付赔偿金的,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就应该要求保护实体,提出的实体权力的要求都是合法的。在对法院提出的实......


·城市房屋补偿标准如何?
      城市房屋补偿标准如何?城市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没有具体的数额的规定,只有一个标准性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


一、醉驾关押在看守所怎么保释?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