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女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一、男女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男女离婚债务的分配应当坚持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原则进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巳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借贷纠纷案中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认定,首先应当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作为一个基本处理原则,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同时还有两个因素需考虑: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有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两个因素,属于基本原则的例外情形。
  
  
  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①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人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④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对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举出以一方名义借债的欠条认为形成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以自己不清楚或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为由抗辩,应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是:由人民法院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途等综合审查判决。
  
  
  2018年最新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男女离婚债务的分配应当在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进行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男女离婚债务分配的关键在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可以进行分隔,而个人债务是不可以进行分隔的。具体的分隔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
  
  
  
  
总结:一、男女离婚债务怎么分配?男女离婚债务的分配应当坚持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原则进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借条格式范本法律有效注意事项?
      借条格式范本法律有效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借条合法的注意事项①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


·代办公租房是属于诈骗吗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一般可能构成诈骗。公租房正规途径申请方便、可靠,不会有“暗箱操作”的空间。一些不法个人和单位发布公租房代办、代租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宣称“确保摇上”或“公租房......


·造谣转发500可判刑吗?
      在如今网络极其发达的信息社会中,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时下火爆,许多信息都能够从中得知。也有很多人把在平台上的吐槽当做一个解压方式,但有些人所发布的信息属于造谣行为,且被点击、浏览、......


·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


·结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


·没登记结婚分开时能要求返还多少彩礼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并打算离婚,只要确定一起生活的时间,就可以确定最终退回的彩礼金额。但是,由于婚后彩礼可能会与其他财产混在一起,因此很难确定彩礼的范围。如果处理不当,将导致双方之间的......


男女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