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继承农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要缴纳么?

  
  一、继承农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要缴纳么?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就是说要缴纳营业税。但是,国家对继承、遗嘱、抚养(瞻养)关系的赠与行为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行为,给予免征营业税照顾,因此,目前对国家拟予免税的情形,暂不征收营业税。对其他形式的赠与不动产行为,征收营业税。
  
  
  农用土地使用权指联产承包地的使用权,即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所取得的使用权。农用土地使用权一般是以户为单位,并由户主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取得的。土地承包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转包,转包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发包方参加,即取得发包商的同意。
  
  
  二、农业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源于其权利产生上的连带性。农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价是按合同或发包人的意思完成承包指标,而不是单纯给付承包费。故依据联产承包合同,发包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标的物仍有很大支配力。
  
  
  2、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性源于其内容欠缺物权法定,物权法定原则为物权法中的基本原则,是区分物权、债权的重要标志。物权法定不仅要求物权名称法定,还要求其内容法定,以保证物权之实。物权虽源于债权合同,但物权的内容应由法律予以明定,而非基于债权合同的条款约定。否则或是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或是不能发挥有益物权制度本身所要求的对不动产稳定利用的实质。我国现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保护均系于承包合同,此有悖于物权法定内容要求。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源于其转让的有限制性。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物权人有权自主地转让其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同意或协助。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 “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能擅自改变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和转包合同无效。”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方式完全是一种债权上的转让方式。
  
  
  综上所述,在广大农村,农业用地是村民生产经营的重要基本资料。这种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按照税法规定,继承得到的农业土地使用权可以免征营业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可以对外转包。村民之间承包土地的,要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经过村委会同意。
  
  
  
  
总结:一、继承农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要缴纳么?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建设工程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利民工程都是由政府进
      建设工程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利民工程都是由政府进行规划建造的,但是政府并没有工程建造的能力,所以会选择对外进行承包,通过其他有能力的建筑团队对工程进行修建,一般情况下建......


·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犯罪分子犯罪后为躲避追捕逃到外地,随后又后悔,想自动投案,希望可以认定自首,获得从轻判决。但是,因为犯罪分子出事后逃到外地,不是积极自首的态......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是如何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是如何赔偿?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


·可变更撤销合同是怎样的
      可变更撤销合同是怎样的合同?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企业之间,企业双方之间都可以签订合同。合同有各种形式,只要内容、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该合同就有法律效力。合同在双方撰写完毕,签字......


·纠纷打架互相受伤怎么处理?
      纠纷打架互相受伤怎么处理?纠纷-----打架----报警-----派出所出警----现场了解情况登记双方姓名和周边寻找证据----带回派出所------核实身份-----伤情厉害先去自行看病-----有的不是本地户籍......


·去法院起诉交不起诉讼费咋办
      去法院起诉交不起诉讼费咋办一、去法院起诉交不起诉讼费咋办?去法院起诉交不起诉讼费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向打官司的人收取诉讼费,会不会使“穷人”因打不起官司而无处说理呢?不会的。......


继承农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要缴纳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