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证言可以被采信吗?

  
  一、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证言可以被采信吗?
  
  
  第三人作出的陈述在证据种类中属于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被采信,但有一些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二、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定义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如何确定一直是理论界较有争论的话题,在审判实践中,第三人的确定也是一个难点,往往因把握不准第三人确立的标准或因地方保护主义作怪 ,实践中经常存在错列、漏列或乱列第三人的现象,也因此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的“第三人”规定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第五章的诉讼参加人中,所谓诉讼参加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主动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是因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或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因此,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当事人的地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该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民事诉讼。该规定为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确定提供了法律上的根据和标准。即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权主张独立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和权益,如果在日常中与他人发生纠纷,并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在提出诉讼时,也是需要提交民事诉讼状以及相关的证据至法院,法院也会根据相关证据做出最终的判决。
  
  
  
  
总结:一、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证言可以被采信吗?第三人作出的陈述在证据种类中属于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被采信,但有一些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结婚时间不长彩礼钱能退吗?
      一、结婚时间不长彩礼钱能退吗?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


·新股东入股增资如何确定股份
      新股东入股增资如何确定股份?股东增资按照公司的增资股东会议及增资协议算计算股份,并不是必然按照各自出资的金额比例来进行股份划分的,股份计算并没有法律直接规定,主要还是您在增资的时候的......


·什么是司法强拆?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司法强拆?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有哪些?司法强拆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


·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一、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主要是交付的方式不同,主要区别如下:1、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


·留置时间算拘留时间吗
      留置时间算拘留时间吗?不算;对被询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询问的,应......


·在法院不认罪是否可以判刑
      一、在法院不认罪是否可以判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证言可以被采信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