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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变更刑事拘留是怎样的

  
  行政拘留变更刑事拘留是怎样的
  
  
  如果发现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是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行政拘留没有刑事拘留严重,刑事拘留不单单是罚款和拘留那么简单。行政拘留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管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到了规定时间必须立即释放,如果超过时间不放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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