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约定执行即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
  
  
  二、相关内容拓展
  
  
  1、在法定继承程序中,各个继承权人可以就遗产分割的问题进行交涉,交涉未果的诉讼解决
  
  
  法定程序的遗产分割原则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份额。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2、被继承人去世后,在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遗产予以分割。
  
  
  3、如果问题所描述的“继父”,并未与被继承人(当事人的母亲)办理结婚登记,且双方是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同居的,不具备成为被继承人法定第一继承权人的权利。
  
  
  如果问题所描述的“继父”的子女,与被继承人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也就是“继父”与被继承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继承人帮助“继父”抚养照顾其子女了,其子女有权以被继承人继子女的身份参与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否则其子女不具备该权利。
  
  
  如果子女的母亲去世,留下遗嘱的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去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执行即可。标题中提到的继父如果没有母亲进行登记的,在法律上是不具有继承的条件的,如果在遗嘱中有对于配偶的财产继承的约定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总结:一、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约定执行即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哪些案件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三大诉讼的审理程序中其实都分为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而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则才会适用简易程序。当然,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那到底哪些案件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呢?......


·继子女是什么意思?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随着离婚率的高居不下,二婚家庭也存在增长趋势,那么这些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是处于一个怎样的地位呢?我们所谓的继子女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吧。一、继子女是什......


·宣告婚姻无效是诉讼程序当事人以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
      宣告婚姻无效是诉讼程序当事人以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


·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一、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


·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处以刑事处罚可以吗?
      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处以刑事处罚可以吗?一、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处以刑事处罚可以吗?是可以的,《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公司法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债务重组是指公司在出现资金紧张时,对于所欠债务无法按期按量偿还而改变偿还条件或偿还方式的行为。那么公司法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呢?一是以公司资本偿还,包括公司的资金、存贷等;二是将债务......


一、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