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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规定什么是单亲监护人?

  一、我国规定什么是单亲监护人?
  
  长期与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生活在一起的孩子,被称为单亲监护。
  
  二、监护人的规定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担任监护人的人员有顺序之分,但同一顺序中担任监护人的,并无人数限制,一人或数人均可。
  
  三、监护人的分类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
  
  没有上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因为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都没有能力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负责,所以我国也是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并规定监护人的相关职责,如果监护人没有起到监护人的作用或者出现了不能继续担任监护人时,也是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提出撤销或者更改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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