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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算过度的专利保护

  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也体现在对专利使用权所有权的保护上,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涉及到专利权问题时,都会格外谨慎小心的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专利保护会不会存在保护过度的情况呢。专利这个名词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专利可以是一个字段、一个卡通形象、一项技术、一本原创书籍。从法规条款的角度上去定义,就是一种专有权,法律保护专利所有者的专利权,任何人在未经专利所有者同意前使用专利都是违法的,因而专利权有很强的排他性。专利的种类也有很多,大致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很好理解,发明专利就是发明创造了新的产品或者技术并持有它的所有权,比如新的食用酱料配方、新物质制备的方法又或是新的发明创造,而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比发明专利要小一些,其只保护具体的产品,最后的外观设计专利则是保护产品的设计外观。不少人可能会混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举个例子就好理解了,如果世面上的电视都是玻璃屏,而所在的公司发明了液晶屏电视,申请发明专利可以保护液晶屏电视制造技术和液晶屏电视产品,而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液晶屏电视产品。专利保护是对专利权的保护,具体体现在法律保护专利所有者在被保护期限内拥有专利所有权,任何人都需要获得专利所有者允许才能使用专利,专利所有权者在受到专利权被侵犯时可以诉诸法律。根据所申请专利类型的不同,保护的期限也是不一样的,从申请当天算起,保护期限最长的是发明专利,《专利法》中规定最长可以保护发明专利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则都只有10年。《专利法》的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两种专利保护期限提前结束的情况,一种是专利所有权者没有按规定每年缴纳年费,一种是专利所有权者主动申请放弃。也正因为专利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并不会出现人们所说的过度保护情况。无论谁想要使用专利,都必须与专利所有权者进行协商沟通,向专利所有者商定好具体是采用哪一种的许可,是普通许可、排他许可还是独占许可,签订专利许可的合同并针对不同的许可方式支付应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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