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总额补差赔偿首先受害劳动者可以先向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

  总额补差赔偿首先受害劳动者可以先向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如果责任方没有赔偿、赔偿以一部分又不赔偿或者没有能力赔偿的,可以由工伤赔偿补足。这是沿袭了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如果同时出现了工伤和交通事故两种情形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处理规定。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包括相关赔偿费用之后,劳动者所在的企业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没有前述情况下,企业若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先期垫付的有关费用的,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其家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的规定。二、双重赔偿比如有些地方是这样规定的,即存在同时具有生交通事故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保险责任赔偿和工伤保险责任赔偿。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如果由不是单位内部的人侵权造成职工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单位内部以外的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前述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权利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而做出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三、有限制的双重赔偿在因单位内部以外的人意愿下造成职工人身伤害,职工可以找到相应的法律规定。该规定明确表示在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是应当扣除单位以外的人所造成的根据相关规定下已经赔偿的同等项目的费用。比如,在都出现伤事故责任和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对于工伤医疗费一般来说都是单方向的,即工伤医疗费受害方只能向一方索要,同时这种费用也存在着次数的限制,不能重复取得。综上所述,我国的该赔偿标准是不同一的,而且有多种,具体到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总结:总额补差赔偿首先受害劳动者可以先向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如果责任方没有赔偿、赔偿以一部分又不赔偿或者没有能力赔偿的,可以由工伤赔偿补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是什么?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是:《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能够证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文件资料主要有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戳、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1998年7月16日苏高法发[1998]14号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


·醉驾掉包骗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掉包骗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涉嫌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即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


·过失决水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
      过失决水罪判几年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一、过失决水罪能判几年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年月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企业有独资和合资两种形式。独资企业就是个人出资,只归个人所有的企业,它的经营活动的所有权都为个人,并且由个人承担该企业在经营中所出现的所有风险,收益也由个人......


总额补差赔偿首先受害劳动者可以先向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