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肯定是存在差异的。根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在土地所有权的分类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土地改革的推进下,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都是可以转让的。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针对国有土地,“转让”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1、狭义的国有土地转让狭义的转让就是单纯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指的是第一次从国家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拿地之后将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定的年限出让或者出租给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并收取相关费用。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实这也比较好理解,就拿开发商和买房/租房户来举个例子,开发商就是指第一次从国家那里拿地的一方,而购房和租房的市民就是开发商的“转让对象”。具体购房和租房流程这里就不再细说。2、广义的国有土地转让广义的“国有土地转让”是包括了“转让”和“出让”两种方式的。国家把土地的所有权以一定的年限出让给使用者(比如开发商),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出让的主体是国家。条件是没有很多限制的,你通过了招标拍卖就可以签订合同缴纳出让金办证完成出让,而转让则每个地区有自己的条件限制,还需登记过户才行。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又是另外一种情况,这里的转让指的是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中的一种,在“三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将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一起从原来的土地承包农户那里转让给他人,这个过程是不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化的。而且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特殊性人,如果转让对象是户口买药在该村的“外村人”,那么是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同意,获得2/3以上的同意票数才能进行转让交易。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的转让差异还是挺大的,且各自有其条件限制,具体政策大家还需向当地的国土部门做进一步咨询。这两个土地之间的转让还是存在这个差异的地方的。同时,这两个转让之间又有着自己的不同的地方,但是它们之间也有这个相同的地方。在我们进行具体的事项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进行事项的性质来做出判断。而不是盲目的执行。
  
  
  
总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肯定是存在差异的。根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
      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一、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对孕妇不能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其他刑罚,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一般情况下对孕妇也不采用拘留、逮......


·检察院批捕后为什么还要侦查
      一、检察院批捕后为什么还要侦查?为了调查清楚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


·无证驾驶酒驾出事故应该如何赔偿
      无证驾驶酒驾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所以应该给予受害者全部的人身损害赔偿,且不能排除对驾驶人的行政处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


·有什么情况不能授予专利
      什么情况不能授予专利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


·一、驾驶证措施记录己裁决规定是什么?
      一、驾驶证措施记录己裁决规定是什么?驾驶证措施记录己裁决规定是相关的涉及到驾驶证的一些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处罚已经处理完毕,驾驶证强制措施未裁决:是证主的驾驶证有没处理的交警开具的强制措......


·醉驾交警结案后下一步是什么?
      醉驾交警结案后下一步是什么?醉驾交警结案后下一步如果不够判刑就罚款,治安拘留。要是够判刑还要立案侦查,报检察院逮捕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宣判。2015年酒驾处罚标准按照......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