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
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二、劳动法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某些劳动者采取了特殊保护制度。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1、基础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5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2、关联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者与企业已经不再有法律上的合同关系,企业也不再对劳动者的法律行为负有责任。而常见的劳动合同终止就是劳动者提出辞职,或者企业解雇劳动者都会造成劳动合同的终止,如果是企业主动终止劳动合同,企业还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总结: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不安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不安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我国法律赋予了人们许多的权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在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不安抗辩权与留置权等等,这些权利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管辖权异议怎么提交?应该提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怎么提交?应该提交给谁?当我们提起诉讼时,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对法院的管辖有不同意见或不服管辖,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交一审法院,管辖权异议的提交需要有一些资料,和一些程序......
·郑州工伤认定单位是什么?
郑州工伤认定单位是什么部门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相关知识:工伤认定技巧......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一、离婚还债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离婚还债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
·郑州拆迁协议是怎样的?
郑州拆迁协议是怎样的?政府需要建设新的项目,往往会涉及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的补偿上,可以选择用货币的方式进行补偿,也可以选择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被拆迁人与......
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