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与孩子分开两年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母亲与孩子分开两年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通常是可以的,可依法争取也可以协商争取,一般孩子越小,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越大,两周岁以下,原则上判给母亲,要是在孩子一周岁下起诉,在哺乳期间,基本会判给母亲.要争取孩子除了个人的收入之外,还有住房因素,另外对方的人品证据你可以提交法院,认为其不适合抚养孩子。
离婚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3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作为母亲,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母亲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母亲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母亲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母亲。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母亲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离婚是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事情,而在离婚过程中主要的矛盾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更多的人都会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不肯妥协造成很多的矛盾。而母亲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年龄尚小几率就会大很多,要依法来进行争取,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总结:母亲与孩子分开两年能争取到抚养权吗?通常是可以的,可依法争取也可以协商争取,一般孩子越小,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越大,两周岁以下,原则上判给母亲,要是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怎么认定绑架罪的既遂呢
怎么认定绑架罪的既遂呢一、怎么认定绑架罪的既遂呢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或......
·不属于工伤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范围有哪些?一、不属于工伤范围有哪些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
·当事人一方预期违约的情形有几种
当事人一方预期违约的情形有几种预期违约是违约的一种特殊的形态,是因某种违约行为引发的,将在未来出现违约结果的可能。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故,立法者制定本法条,在履行期届满前给予债权人......
·犯罪主体客体具体指的是什么
简单的说犯罪主体就是指的犯罪的人或单位是谁,犯罪客体就是指犯罪行为侵犯、侵害的对象是谁。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在交通事故当中,对事故中的车辆申请进行保全,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受害人一方得到应有的赔偿,车辆保全是一个非常有利的保护措施。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的了解一下,车辆保全的相关法律知识......
·团队险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团队险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
母亲与孩子分开两年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