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刑罚,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处罚。
  
  两者的区别本质上是: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从轻处罚是没有突破刑法分则中对罪名约定的量刑幅度,不得低于法定的最轻的量刑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最低不得低于三年。而减轻处罚情节则可以突破规定,低于法定的量刑最轻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可以低于三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客体方面
  
  (1)犯罪对象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2)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轻的;
  
  (3)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结果的;
  
  (4)积极退赃的;
  
  (5)主动赔偿经济损失的;
  
  (6)犯罪人与被害人有特殊关系需要从轻处罚的;
  
  2、犯罪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的;
  
  (2)犯罪时间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3)犯罪地点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4)犯罪方法、手段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3、犯罪主体方面
  
  (1)偶犯、初犯;
  
  (2)年逾古稀的老年人犯罪;
  
  (3)一般残疾人犯罪;
  
  (4)先天发育不良或后天疾病影响而智力低下控制力弱的;
  
  (5)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的。
  
  三、自身是否构成从轻处罚情节?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对于被告有自首、立功及其它情节的,可以考虑在量刑的时候从轻或者减轻。两者都是宽大处理政策的体现,但是也存在一定区别。从轻处罚必须在法定刑期的最低标准上执行,而减轻处罚可以突破底线,甚至是免于处罚。
  
  
总结:一、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刑罚,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专利申请费用流程是什么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流程是什么样的?一、申办对象资格1、受理申请人(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代理的涉内案专利费。2、不受理涉外专利或涉及PCT专利的专利费(涉外专利的专利费是指非中国籍的专利申请及......


·租赁办公用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


·在我们的生活中,各类银行卡是离不开的,银行卡不止方便携带,而
      在我们的生活中,各类银行卡是离不开的,银行卡不止方便携带,而且还有部分的利息,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一些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时候,更是直接发放到个人的银行卡账户里。但是银行卡的种类也极为......


·双方打架轻伤算故意伤害吗?
      双方打架轻伤算故意伤害吗?若鉴定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


·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情况吗?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情况吗?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