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抢注他国商标是否合法?

  抢注他国商标是否合法?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但构成侵权行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较之抢先注册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在我国相关的抢注国外商标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根据相关的规定需要当事人对这类事件进行相应的更正和撤销,这类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旦认定恶意抢注的,还将受到相应的制裁来惩治这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二、抢注商标的后果影响是什么?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的形成。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使用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三、从哪些方面加强对抢注商标的应对?1、增强商标法律意识,实行防御性注册的保护策略商标的注册应从被动变为主动,企业在实施市场战略之前应当将商标战略前置,并将其放在不可或缺的位置。在商标设计的同时,部署该商标的使用范围并做好相关注册准备。2、完善商标立法,对商标抢注的法律界限重新划定删除《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半句规定。由于第三十一条后半句引入了主观恶意因素,相应地降低了在先使用商标的知名度要求,因此大大拓宽了能够阻止他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使用商标范围,这将使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事实上获得与注册商标一样的效力,从而极大地冲击了商标权注册制度的功能。由此可见,抢注商标行为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对一些知名企业的形象造成影响。不管是抢注国内知名企业商标还是抢注国外商标,都是不合法的,对商标的使用人及持有人是一种侵权。针对恶意抢注行为,国家方面应该加强立法,完善商标法,加强商标注册审查力度。
  
  
  
总结:抢注他国商标是否合法?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但构成侵权行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较之抢先注册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在我国相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一、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


·车辆出险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吗
      一、车辆出险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吗可以理赔,但具体的理赔规定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的理赔规定应咨询相应的保险公司;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


·诉讼时效因起诉而中断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诉讼时效因起诉而中断法条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起诉......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


·明知重婚罪起诉后对方会被判刑吗
      一、明知重婚罪起诉后对方会被判刑吗?证据确凿的话对方就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


抢注他国商标是否合法?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