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a.孩子的年龄 b.孩子的性别 c.双方的经济条件 d.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
综上所述,本文从婚姻法中规定了对于获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规定,另外也可以通过收集有利证据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从双方条件的取证、双方父母条件的取证、孩子生活环境、孩子意见、孩子自身因素五个方面说明了如何争取的方法。如果对此仍然存在疑问,可以咨询法律人士。
总结: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一、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本人)决定继续与你(单......
·《公司法》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权离婚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双方都想要孩子还是都不想要孩子,至少可以说明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离婚夫妻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这样的情况下也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了,那此时子女抚......
·被判重婚孩子有继承权吗
被判重婚孩子有继承权吗?1、犯重婚罪所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不过重婚罪属于无效婚姻,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依我国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2、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
·行政处罚无效和不成立是什么?
行政处罚无效和不成立是什么意思国家的行政机关固然对于我国公民和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力,但这种管理权力不是没有限制的,比如说行政机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作出的行政处罚就是无效......
·母亲的房产怎样继承过户?
母亲的房产怎样继承过户?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
法律规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