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怎么办?

  
  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怎么办?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和第52条,机动车通过无论是否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都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靠中心点左侧拐弯不会占用非机动车道并且不会和对向左转车辆交汇)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按照违章划分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1,主要责任,因驾驶旦常测端爻得诧全超户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2,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3,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
  
  
  1、若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视为工伤。2、建议去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申报工伤。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按照实际情况计算。4、可以获得双重救济,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害。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由于是在非机动车道上撞到了机动车,所以按照规定机动车辆应当负全责。我国有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道是不可以停放机动车的。所以在上述情况当中,机动车主承担主要责任,被害人如果还是在上班途中,则可依据工伤等进行误工费医疗费的相关赔偿。
  
  
  
  
总结: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怎么办?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行贿罪是否要判处罚金?
      一、行贿罪是否要判处罚金?行贿罪是需要并处罚金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


·法院二审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法院二审程序是怎样进行的二审的判决应该终审判决。在判决书生效后,在判决书中规定的时间内,一方当事人拒绝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生效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审法院......


·信用卡封卡了可以慢慢还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还款情况,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


·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
      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一、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就职合同后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费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就职合同后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费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标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辞职,失业,退休,去外地工作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的五险一金问题数不胜数。那么对......


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