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所以需要双方进行续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房的续签合同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一般在进行租房续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权;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关于场地建筑的归属问题等。
  
  
  虽然是续签合同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彼此的利益。
  
  
  由此可见,续签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不会被人随意赶走。
  
  
  当然了,如果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期满后,不想继续租的,只要及时通知房东,可以随时不租了的。
  
  
  要是房东以自动续租为由不退还押金等费用,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完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租客可要求房东退换相关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就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追偿。
  
  
  三、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继续使用怎么算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你先前订立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届满后,你继续使用房屋并支付租金,出租方未持异议,应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表明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属于默示更新的情形。依照《合同法》规定,你们签订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由于你们对租赁期限没有另行约定,双方形成的是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要出租方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你,就有权利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是为了更够更好地维护房主和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以免在具有房屋纠纷时无证以对。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协商好合同内容,并注明租房期间的注意事项和违约责任,并且双方的身份信息应当保证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所以需要双方进行续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劳务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劳务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先下一个个人所得税app,用户需要进行注册,填写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能快速注册账号,进去之后直接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成功点击进入新的界面,然后开始勾......


·法院对于犯罪团伙怎么处理
      法院对于犯罪团伙怎么处理一、法院对于犯罪团伙怎么处理对犯罪团伙应根据作案情况、在团伙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


·哪些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都是由不同的司法机关负责的,根据司法时间,我们可以知道,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一般都会包含民事赔偿,若当事人不信赖其他司法机关的审理,可以保护自己......


·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
      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一、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目前,多数施工企业主要采用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两种,也采用混岗作业方式作为两种分包的补充。常见的分包纠纷风险问题有专业分包常见的纠纷风险和......


·遗弃孩子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遗弃罪
      遗弃孩子罪判几年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是股权转让最重要特征,即股权转让是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新股东完全取代原股东地位,而非部分权利和义务......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