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具体有多少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八百到一千的就可以搞定了;
  
  2、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
  
  (1)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2)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十。
  
  扩展资料
  
  法人变更的原则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 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
  
  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 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 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要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法人变更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费用的收取在程序上是必须的,所以自己要合理的进行一定的模范处理,否则自己的问题解决就会出现延迟,因此在有关的费用缴纳上自己要遵循有关的法律规定,尽量减少自己的权益损耗,商业活动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都是需要此类法律的约束。
  
  
总结: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具体有多少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八百到一千的就可以搞定了;2、法人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工伤保险待遇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的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石家庄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所扮演的一个角色,是为人民服务的角色,所以国家所从事的一些行为都是有利于社会公众的,比如说建设一些基础公共设施当然,在建设基础公共设施的时候有可能会损害农民......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一、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


·绥化房产有土地使用证吗
      绥化房产有土地使证吗没有,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就是通常所说的房产证。房产证由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1、房屋产权是产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


·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哪些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关于营利法人的规定,我们可以从控股出资人这一方面来进行切入,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控股出资人,控股出资人权利有哪些,关于营......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1、原则期限......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