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社会中大大小小的注册公司不少,但是您是否知道,要成立公司,除了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以外,还需要满足法定的基本条件,还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要求。而对于注册资金,事实上,也是有要求的,这不,前不久刚刚出台了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那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事实上,认缴制与实缴制最大的区别,便是是否需要实际出资这个问题。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的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6、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无须进行年检。二、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1、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就是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写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得有相应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例如:2014年3月1日以前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需要到银行开一个账户,然后把100万存在这个账户上,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2、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不再索要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例如:现在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不需要到银行开户,也不需要将这100万存到银行,直接到工商局办理就行了。不过,这100万还是要交的,只是不用立马就交,在公司章程记载的2年、5年或者10年等相关年限内交清即可(类似于分期付款)。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提示,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出台虽然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放宽了不少,但是却并非在注册资金的金额大小这个环节就可以任意填写,不同金额的注册资金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这一点,我们必须明确。
  
  
  
总结: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社会中大大小小的注册公司不少,但是您是否知道,要成立公司,除了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肇事方还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


·甘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如今司法鉴定在很多地方都非常的常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基本上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这主要就是为了能够让案件得到更准确的解决。而且每个地方的司法鉴定都......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夫妻双方离婚,不仅仅涉及人身关系的变化,双方更多的焦点是在财产分割上面。稍有操作不当,就很容易造成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不公闹出纠纷。那么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根据相关......


·一、什么情况下辞职可以随时就走?
      一、什么情况下辞职可以随时就走?(一)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逆向行驶保险赔多少钱,有哪些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在交通上出事故的每天都在发生,令人唏嘘。对于出行安全的担忧,一般人都会购买车辆保险或是出行意外险,以防万一,这都是您对于交通安全的重视与不放......


·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在承认事实婚姻的时间阶段内,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员是作为第一顺序来发生继承的。具体的继承顺序如下。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