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所谓误工费,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害人受到伤害后,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收入减少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同时,《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因误工而导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应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本案中徐某虽年过七旬,但平时仍能从事体力劳动,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事发当日,徐某正是驾驶电动三轮车去做买卖。因此,徐某完全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及《解释》的相应规定,向本案的赔偿义务人镇政府索赔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因此,法院应当支持其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因受伤亦会造成误工损失。综上所述,从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看,对车祸损失时间的规定没有具体的年龄限制。 因此,即使受害者的年龄不属于工人的工作年龄,只要能证明事故造成了工作和收入的损失并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车祸误工费。
  
  
  
总结: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所谓误工费,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害人受到伤害后,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收入减少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工程队在建造房屋、桥梁等时都会对工程进行预算定额,有了好的预算定额对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的造价、成本都有很大的好处,如果在海南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那么海......


·计算机软件的概念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的概念是什么?软件的概念软件是用户与硬件之间的接口界面。用户主要是通过软件与计算机进行交流。软件是计算机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为了方便用户,为了使计算机系统具有较高的总......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


·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原因是什么?
      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原因是什么?他权证就是证明拥有他项权的证书,他项权一般都是抵押权,一般都是抵押人需要买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时,要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要进行一系列的程序包括他项......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结婚证;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离婚协议书;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