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的债务,如果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二、如何举证证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所需举证的内容包括:
1、该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
2、该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夫妻共同利益所产生的。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我国相关的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的认定,具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根据双方在共同生活时,和共同产生的债务我国对这类债务认定为相关的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进行偿还,对这类债务及时的进行清理。维护我国的相关债权人。
总结: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什么意思第三方合同是指企业将,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
·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1)总论部分。包括以下具体内容:①序言;②索赔事项概述;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④报告书编写及......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经营活动的日趋活跃,越来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经营活动的日趋活跃,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参与到商铺租赁和商业经营活动中来。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专业知识和业务不熟而发生一些纠纷。而要想避免纠纷的......
·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
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一、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1、被冒用人向作出公司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冒用情况,同时出示身份证,或者提供身份证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
·刑诉法盗窃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的案件审理中,盗窃案是十分常见的一种案件类型,很多朋友也经历过被盗窃的事件,在人多的地方就更容易发生这种情况,盗窃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就会成为盗窃罪,那么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
·我国诈骗罪的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如今社会,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不劳而获,以诈骗等方式谋取辨认的财物,尤其在如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诈骗手段层次不穷,很多人会在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被人诈骗。所以诈骗罪是威胁我国居民生......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