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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老人财产分割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关于老人财产分割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分单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二、老人财产分割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分割老人财产的这件事情,也不见得必须发生在老人去世之后,可能老人健在的情况下,老人就自愿把自己名下的一部分财产让子女们进行分割,所以财产分割协议书当中的这些详细内容,没有什么统一的参考,只要能协商好财产分割方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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