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致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致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致残鉴定标准是按照身体伤残的程度分为1~10级的伤残,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制定。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依据。
  
  
  二、一级伤残包括哪些?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在我们国家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话,它是有一些生产方面的等级的鉴定,之所以会做出等级鉴定,是因为后面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就需要根据等级来进行一个判断,如果是一级伤残的话,相对来说一级伤残赔偿金会非常多。
  
  
  
  
总结:一、交通事故伤致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致残鉴定标准是按照身体伤残的程度分为1~10级的伤残,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虽然想要购买,但奈何缺少购房资金,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虽然想要购买,但奈何缺少购房资金,因此也只能作罢。但在购房的时候不一定非要购房者自己支付全部的房款,在缺少购房资金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此......


·车祸私了一般赔多少钱
      车祸私了一般赔多少钱驾车出现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会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不同,我们会进行不同的赔偿。有的交通事故可能会有人员的伤亡,但有的交通事故仅仅只牵扯到财产的损失。......


·猥亵罪批捕后可以撤案吗?
      一、猥亵罪批捕后可以撤案吗?猥亵罪批捕后是不可以撤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民事主体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猥亵儿童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而且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我国拘留所看人多长时间?
      我国拘留所看人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所以就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者政府将土地以承包转让的方式租用给企业或者个人,其中农村的土地承包使用最为常见,很多人发展经营,因为特殊原因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出去......


一、交通事故伤致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