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一、时事新闻是否享有著作权
  对客观事实的忠实报道而产生的新闻不拥有著作权,传播人应注明出处。但如果创作者在对新闻进行报道的同时,对新闻进行了进一步的讲解、评论,则就超出了纯新闻的界限,不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时事新闻,而是应该给予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了。
  《伯尔尼公约》第2条(8)款明确规定:“本公约得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对客观事实的忠实报道而产生的新闻不拥有著作权,但如果创作者在对新闻进行报道的同时,对新闻进行了进一步的讲解、评论,则就超出了纯新闻的界限,不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时事新闻,而是应该给予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了。
  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
  根据上述单纯事实消息的性质,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方式。”
   二、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我国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由国家机构颁布的法律文件、政府文件、法院判决书等具有立法、司法及行政性质的文件。官方文件颁布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它尽可能地公开传播,使公众知晓,此类作品一经公布就进入了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我国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不管是时事新闻还是官方文件都是不能享有著作权的,换言之,他们就不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时事新闻,一般在转载的时候要求注明出处。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等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总结: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一、时事新闻是否享有著作权对客观事实的忠实报道而产生的新闻不拥有著作权,传播人应注明出处。但如果创作者在对新闻进行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7级工伤职工本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7级工伤职工本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7级工伤职工本人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
      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2、监护人......


·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


·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些?工程质量追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只要在个人在岗时发生的问题一律追究。这体现了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严格监督,有利于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保证了房屋的安全性,有利......


·酒后多长时间可以开车
      酒后多长时间可以开车,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情节犯与危险犯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情节犯与危险犯的划分标准是什么?情节犯与危险犯的划分标准是按照既遂标准分类的。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结果犯是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


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