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一般都是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试用期的时间一般有多久?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辞退人员工资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试用期阶段对员工的考察公司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因为法律没办法详细的去限制公司的录用条件,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录用条件都不一样。所以对那些在试用期阶段就被辞退的员工来讲,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不能跟公司要赔偿。
  
  
总结: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一、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一般都是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员工有下列情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
      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1、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应当鉴定什么?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


·醉驾者如果在一起起车祸面前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者如果在一起起车祸面前的规定是什么?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就打离婚官司而言,主要是两块费用,即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和律师收取的律师费。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有国务院诉讼费收取办法规定。例如:目前南昌各地法院大多数十收取300元基本费用,如果争议财产......


·申请法律援助有多少钱?
      申请法律援助有多少钱?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是法律制度进步的标志之一。因为法律服务很多时候并不是免费的,比如打官司聘请律师,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够支付律师费,......


·法律规定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法律规定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一、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