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

  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进行的民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18周岁以上。我国《民法总则》规定,18周岁是我国自然人成年的界限。对于16周岁以上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条还对“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认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18周岁以上,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民事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3)民事主体独自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独自进行民事活动,并通过民事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民事行为能力依民事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也是法定,同时,对于那些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法律是不保护的,比如刚刚出生的婴儿或婴幼童这些特殊群体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对于拿菜刀砍人怎么处罚?
      拿菜刀砍人怎么处罚?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刑罚年限的多少
      强奸罪的刑罚年限的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


·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算童工?
      一到放假,很多学生为了赚些零花钱会选择到一些公司里打工,这些公司同时会因为工资便宜而招聘学生。不出意外,可能会招聘到一些童工。那么,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算童工,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


·一、继承遗产的房子多久可过户?
      一、继承遗产的房子多久可过户?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需要提供的手续有: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


·通常有什么情况算价格欺诈
      什么情况算价格欺诈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


·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去哪
      一、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去哪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


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