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见证人的是什么?

  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见证人的是什么?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又称“亲笔遗嘱”、“自笔无证书遗嘱”、“无见证自书遗嘱”。书面遗嘱形式的一种。由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的,不需要见证人证明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遗嘱见证人要几个才合适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老人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等。1、最好老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并附上亲笔签名,日期,遗嘱要明确表达死后财产的归属问题,不要有模糊的表示。2、如果自己书写有困难,可以找人代写,但是签名要亲笔。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你奶奶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等。3、涉及房产分配的遗嘱最好去公证,这样法律效力最高,也最有效。虽然要花点钱,但是省的以后麻烦。因为今后房产继承过户还是需要公证这个环节的。三、遗嘱见证人条件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为了更好的分配自己的遗产,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就订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在遗嘱中需要将继承人双方的身份信息、遗产明细以及遗产分配情况都书写清楚,必要时也是需要有见证人进行见证。无论是哪一种遗嘱在订立时都是需要满足相应的要求,否则的话遗嘱无效也是不会执行的。
  
  
  
总结: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见证人的是什么?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又称“亲笔遗嘱”、“自笔无证书遗嘱”、“无见证自书遗嘱”。书面遗嘱形式的一种。由遗嘱人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谁都是担负着多种责任在负重前行的
      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谁都是担负着多种责任在负重前行的,男女双方因为爱而结合在一起,当组成一个家庭以后很多问题就不是能够单纯用感情去衡量的了。就比如离婚可能对于两个人来说是一种解脱,但......


·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的一种赔偿方式,是加害人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方式。那么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多少呢?又应该如何计算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简单讲一下。一、甘......


·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是否有规定
      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是否有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没有明确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进行期间的任何阶段。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


·一、店面租赁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租赁房东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


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见证人的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